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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 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9-0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重
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试点对象及重点领域

(一)试点对象

试点对象为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管理规范、正常经营、信用记录良好,在省内建有研发机 构和生产基地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开发的满足相关条件的新材料

认定奖励试点对象应同时满足

1、申报产品属于关键战略新材料或前沿新材料,且符合首 批次新材料认定条件(见附件1 ;

2、申报产品符合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试点重点领域要 ;

3、近2年内实现首次销售,首次销售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且首次销售以来一个年度内累计销售并实际交付产品货 值达到500万元以上。

(二)试点重点领域

1、认定奖励试点重点领域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新材料; 试点重点领域具体品种见附件2

二、认定奖励标准

(一)认定奖励标准

1、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技术水平国际先进且打破国际垄  断、实现对国际一流企业产品同准水平进口替代,具有主要应  用领域国际、国内知名用户单位或重点工程商业化销售业绩的,


 

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2、技术水平国内领先或打破国际垄断、可以实现降准进口 替代,具有主要应用领域国内知名用户单位或重点工程商业化 销售业绩的,一次性奖励100

三、试点工作流程

(一)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制申请报告(相关要求见附件3 附件 4),向所在地经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经信部门 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报送省经信厅、财政厅,县(市、区)汇总情况同时抄报送所 在设区市经信和财政部门。申请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 主体责任,所在地经信部门承担直接审核和监督责任。

(二)省经信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会 同省财政厅共同拟定奖励对象和金额,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 定奖励对象和金额。

(三)奖励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厅在次年省工业与 信息化专项资金中下达,并由当地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到申请企 业。省属企业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到企业。

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按年度组织实施。   根据工作安排,自本文件下发之日起先行开展 2021年度认定奖   2021 年度认定奖励试点申报 截止 2021  9    15 日,请各地经信、财政部门在截止日前捋认定奖励试点书面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


 

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联系方 省经信厅材料工业处董吴0571-87058139

0571-87058476

 

 

 

∶1.首批次新材料认定条件

2.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重点领域 3.申报材料要求

4.新材料首批次奖励资金申请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

首批次新材料认定条件

 

 

 

一、相关定义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传统 材料经技术迭代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以及 传统材料经技术创新后应用到新兴领域的材料。新材料分先进基

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三大类别。

首批次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制、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 专利或者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 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

二、认定方式

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分为目录认定和推荐认定两种方式. 

行目录认定为主,推荐认定为辅的原则。

三、标准条件

认定评价首批次新材料应满足如下条件

(一)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新材料产品在技术参 数和性能等方面有重大突破,产品的技术指标达到国际领先、国

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二)采用目录认定方式的产品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重 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或《浙江省重点新材料首批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要求。不在上述目录中的产品,可以采用 推荐认定方式,由本领域院士或本领域3个以上正高级职称专家 书面推荐。

(三)满足《新材料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及定义》中定义的 技术成熟度等级 7-9级要求,并实现首次商业化销售。

(四 )产品及相关技术性能指标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单  位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属于国家特种许可要求的产品, 必须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矿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  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五)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 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碳排放强度未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质 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造成较大影响的产品不予认


 

 

 

2

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奖励试点重点领域

 

 

 

一、认定奖励试点重点领域

省重点发展的十大新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 示材料、 高性能树脂(工程塑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高端磁性材料、高端合金材料、生物医用材料、柔性电子材料、


 

 

 

3

申报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或加盖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一式3份。包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规模、研发能力、行业地位、有

关产品的国内外生产研发应用情况等)

(二)新材料首批次奖励资金申请表(格式附后);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满足申报要求的新材料产品销售额汇总情况,附 首批次新材料生产单位和用户单位所签订的正规合同和销售发 票、交付证明等;

(五)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中国新材料 测试评价联盟检测机构成员或用户企业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 的产品检测报告;

(六)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

产品技术成熟度情况;

(七)其他关于产品先进性、获证获奖、用户单位应用情况 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4

重点首批次新材料奖励资金申请表

 

 

 

新材料生产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通讯地址

 

员工总数

 

研发人员数

 

年主营收入(万元)

 

研发经费占比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申请新材料产品情况

新材料名称

 

对应《目录》及编号

 

对应认定和应用奖

励试点重点领域

 

新材料产品围内外

研发生产应用概

况、本企业产品的

行业地位等

 

核心技术与  知识产权情况

 

 


 

 

 

 

 

 

技术成熟度情况

 

年生产量

 

新材料产品主要

技术指标

 

产品技术水平(可

口国际领先

国内领先

口国际先进

同准水平进口替代

口打破国际垄断

降准进口替代

申请奖励类型

 

认定奖励

应用奖励

新材料用户单位基本情况(多个用户单位请分别填写)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洼册资本

 

主营业务

 

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满足申报要求的首批次新材料累计销售金额(万元)

 

 

 

该新材料的

 

应用情况

 

新材料生产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真实性承诺;

我公司承诺,此次首批次新材料认定(或应用)奖励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完整 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字/

年月日

新材料用户单位关于填报内容真实性的承诺

 

 

 

 

 

 

 

 

 

(签字/

   

 

市、县(市)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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